【来源: 星岛联网】外国人澳洲买房被批监管宽松当局质疑非法置业情况遭夸大。去年海外人士在澳洲购下总值149亿元的物业,包括价值24亿9千万元的二手房子。
联邦政府并无公布有关资料,但外国投资审核委员会(FIRB)上周在网上发表的一份报告中载有上述数据。
据《星期日电讯报》取得的数字显示,政府去年批准外国投资者购买商用或住宅物业的申请达4827宗,其中约半数涉及临时居民置业作为其主要住宅。 988宗获批申请是投资者购买空地以分割住宅用地或建屋。
维省是最多外国投资者选购物业的省份,其次是昆省和纽省。获该委员会批准的申请数目,维省有1562宗,昆省有1093宗,纽省有956宗。
但有关数字并不完整,因为政府在去年4月修例,若外国人购买的是主要住宅,可以毋须通知委员会。根据外国投资法,非澳洲居民可以购买一间房屋作为其主要住宅。
外界一直批评政府的外国投资法太过宽松,令房价不断上涨。虽然政府上月宣布会收紧审批程序,但专家认为有关措施对楼巿不会起很大作用。
反对党影子财长何奇(JOE HOCKEY)说:「过去12个月以来,政府的外国投资法例处理得很松散。显然,他们制定的法例令外国人容易置业,导致房价上升。」
移民法专家斯特雷顿(DAVID STRATTON)表示,修订只针对惩罚违规者,实质变化不大,外国人仍可在澳洲置业。
外资公司可为其驻澳洲职员购买二手房屋;发展商可向外国人销售房屋而不受限制,只要在本地宣传便可。
在2007年至2008年,在澳投资最多商用与住宅物业的海外人士来自美国、英国和阿联酋。翌年,新加坡投资者居榜首,其次是美国和英国。
不过,据《星期日时代报》报道,当局未有发现足够证据显示非法房屋买卖的情况普遍。
据该报获得的文件显示,外国投资审核委员会在一月曾怀疑传媒指外国人在墨尔本和雪梨非法购买多间房屋的报道有夸大之嫌。但财长施旺(WAYNE SWAN)表示密切关注事件后,委员会对此进行了调查。
据该委员会的内部文件和向公众发出的书信显示,政府上月打击外国投资活动之前,没有证据显示墨尔本非法买楼的情况普遍。
助理财政部长谢里(NICK SHERRY)上月重新规定,临时居民购买房屋前要向外国投资审核委员会提出申请并经过审核程序,且须在离开澳洲前将物业卖出。
委员会3月在墨巿的SOUTH YARRA、TOORAK和BRIGHTON等地区对58名海外买家进行调查,结果发现至少一半买家为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部分买家已获批准购买物业,另外数名买家表示购买新物业进行投资,这是法例所容许的。
委员会并没有发表文件说明有否发现证据证明有违规行为,谢里亦不愿公布调查结果。
根据委员会最新年报,外国人置业投资活动在法例修订前有下降趋势,购买现成住宅的获批申请由2008年3月前9个月的3021宗减至2009年3月前同期的2424宗,总值由256亿元降至24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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