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中介VIP服务,助您安心购房
当前位置:购买须知

如何在澳大利亚传承房产?

2024-09-24 14:44 来源:未知 作者:Yara 浏览量:loading...
对于很多家庭来说房产可能是最核心的资产,在中国父母通常会在子女结婚前为其购置房产,并将其登记在子女名下,以使其作为子女的婚前财产。如果子女婚姻发生变故,婚前财产不会被另一方分走。然而,这种做法并非在所有地方都适用,比如澳大利亚。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如何在澳大利亚传承房产?
一、案例分析,引出问题
以下是一个简单的案例:王先生和王太太的女儿持有澳大利亚护照,并在澳洲生活定居,虽然未婚,但已与男友同居且育有一子。王先生和王太太在悉尼购买了一套海边别墅,以期供二人退休后前往悉尼养老,并在二人百年后由女儿继承房产。该房产登记为王先生和女儿共同共有。
问题:
从资产保护的角度看,王先生这样做会引发哪些风险?
如果王先生发现风险,想更换产权所有权人,又会有什么问题?
这主要涉及澳大利亚房地产法、澳大利亚婚姻家庭法和澳大利亚税务等方面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简单了解一下相关内容。
二、澳大利亚房地产法
在澳大利亚,房屋有两种持有方式:共同共有(joint tenant)和按份共有(tenancy in common)。
1、共同共有(joint tenant)
这种方式下,所有共有人都被视为拥有房产的整体产权,所有权并不会按照比例分割,而是由共同持有人一起平等持有。
当其中一位共有人去世时,其所有权部分将自动转移给剩余的共有人,而不需要通过遗嘱或继承手续。
通常用于夫妻、家人或亲密伙伴之间的房产购买。
2、按份共有(tenancy in common)
在这种持有方式中,多个共有人根据其出资比例或双方约定持有房产。、
每个共有人拥有的份额可以不相同,并且各自的份额可以在不影响其他共有人权益的情况下自由出售、转让或继承。
适合投资合作,如合伙投资者、朋友之间的合作,因为它允许各方独立管理和处分自己的权益。
这两种方式各有优缺点,关键在于共有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对房产的长期规划。共同共有(joint tenant)提供生存权和更紧密的财产联系,适合家人或亲密关系中的共同持有;而按份共有(tenancy in common)提供更多灵活性和独立管理权,适合投资者和朋友间的合作。
前述案例的风险在于,王先生和女儿以共同共有的方式持有澳大利亚房产,如果王先生去世,女儿会全额持有该房产,房屋不会作为遗产被继承。即使王先生在遗嘱中明确说明王太太继承其所有财产,王太太对该房产也没有继承权。如果王太太有意对该房屋主张权利,需要到法院诉讼主张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澳大利亚法院诉讼时间很长,律师费昂贵,而且也存在很多不确定性。
三、澳大利亚婚姻家庭法
与中国不同,澳大利亚承认并保护事实婚姻(de facto relationship)。在澳大利亚,事实婚姻(de facto relationship)是指两个人虽然没有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根据《1975年家庭法》第4AA条的规定,判定事实婚姻存在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关系的持续时间:通常需要共同生活两年以上,但在某些情况下也有例外。
共同居住的性质和范围:双方是否共享住所或主要共同生活。
性关系的存在:虽然不是必须条件,但性关系是确认双方关系的重要因素。
经济上的依赖或互相依赖:包括共同拥有财产、联合账户或共同承担家庭开支等。
财产的拥有、使用和获取:双方是否共同获取或拥有重要资产。
对共同生活的相互承诺程度:通过社会活动、公开表示等展示的共同生活。
子女的照顾和支持:双方是否有共同抚养的子女或一方照顾对方的子女。
关系的公共和声誉方面:外界对双方关系的看法,即是被视为伴侣还是仅仅是室友。
伴侣同居满两年就可能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如果两人分手,一方可以起诉主张另一方财产。澳大利亚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如家庭贡献等因素来分割二人财产。并且,有的情况下,即便签署《婚前财产协议》,澳大利亚法院也会认定该协议对于婚前财产归属的约定没有效力。因为随着伴侣共同生活、生儿育女,同居所产生的共同支出会导致财产的混同。
前述案例的风险在于,女儿已与其男友在澳洲同居并育有一子,如果双方分手,男友有权主张分割王先生女儿名下的房产。
四、转让澳大利亚房产涉及的税务问题
如果王先生现在想把别墅的产权人变更成王先生和王太太两人,他们还需要支付高额的印花税。
因此,在购买该澳大利亚房产时,比较好的做法是,将房屋登记为王先生和王太太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如此,王先生和王太太的澳洲房产在自己名下,女儿婚姻/事实婚姻关系的变化也不会影响该房产。同时,在澳大利亚没有遗产税的规定,自住房有很大的税务优惠,平时不用缴纳土地税,在销售房屋的时候也不用支付资本利得税等。
五、澳大利亚家庭信托
在购买澳大利亚房产之前做好架构设计非常重要。如果王先生夫妇想在澳大利亚购买房产,供自己养老使用,并在百年后传承给女儿,他们可以考虑设立家庭信托方式持有资产。家庭信托在税务上灵活,在资产保护方面非常有效。即使王先生破产,债权人也不能追索家庭信托下的资产,比把房产放到王先生和王太太自己名下要安全很多。并且以信托的方式将钱给孩子买房子,那出资就不能成为婚姻财产的一部分,在离婚财产分配时,要从婚姻财产中剥离开来。
设立家庭信托需要聘请有经验的律师,并考虑澳大利亚外商投资委员会审批等问题,否则家庭信托在购买房产时,可能会触发澳大利亚外商投资委员会审批并支付高额土地税。
六、将房产转让给子女的步骤有哪些?
在澳大利亚,将房产转让给子女的过程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步骤:
1. 确定房产的价值:
在转让房产之前,需要评估房产的价值。可以聘请一位房地产评估师或者房地产经纪人来帮助评估房产价值。
2.确定转让方式:
在澳大利亚,转让房产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赠与,另一种是出售。需要决定采用哪种方式。哪种方式比较合适?可以查看《购买?继承?澳洲房子转让给子女,哪种方式最合适?》
3.准备相关转让文件:
如果打算赠与房产给子女,需要准备赠与文件。如果决定出售房产,需要准备出售合同。在编写这些文件时,最好请律师协助,以确保文件符合澳大利亚法律的要求。
4.交易流程:
根据所选择的转让方式,您需要按照要求进行交易流程。如果选择赠与房产,需要向当地土地管理局提交赠与文件。如果选择出售房产,需要签署出售合同并向土地管理局支付转让费用。
5.税务考虑:
在进行房产转让时,还需要考虑税务问题。例如,赠与房产可能会引起赠与税的问题,而出售房产可能会导致资本利得税的产生。因此,在进行转让之前,最好咨询税务专家。
结语
在澳大利亚购买房产或其他资产,需要结合澳大利亚的各类法律,如房地产法、婚姻家庭法以及税法等,提前做好规划,以降低风险,将资产更好地传承给下一代。
 

免费获赠澳洲房产投资权威资料

  • 资讯快报
  • 精选楼盘推荐
  • 澳洲房产网
  • 服务热线

    18616506111

    info@ausporperty.cn
  • 扫一扫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 聊一聊

    专业顾问
    答疑解惑

Copyright © 2009-2023 版权所有 澳洲房产信息,尽在澳洲房产网。沪ICP备19031484号

  • 公众号

  • 联系方式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