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州长已指示所有部长和部门主管对政府文化进行一场大的变革,并公开大量以前秘密的信息。
在一份将彻底改变市民获取政府信息方式的备忘录中,肯妮莉(Kristina Keneally)告诉部长们,他们必须在信息公开上以身作则,否则就会违反7月1日起生效的新信息自由法。
肯妮莉表示,支撑这一由Nathan Rees担任州长期间推动国会通过的法案是基于这么一个假定,即公众应获得政府掌握的所有信息,除非为了公众利益而不得不保密。
新法律首次包括了对试图干涉文件公开的公务员或政府工作人员的处罚。政府资讯(公众渠道)法取代了1989年Greiner政府广受批评的信息自由法,因为旧法使许多政府机构能很简单地以敏感或尴尬为由拒绝公开信息。新法律取消了内部工作文件,涉及商业事务文件以及一些类似文件的信息公开豁免权。唯一的例外是一些特定类别的信息,包括内阁文件。
新法律成功的关键在于新的信息专员Deirdre O'Donnell,因为专员需要对私营和公共部门进行有关新法律的教育,并对政府机构拒绝公开信息的决定进行审查。
新法律其中一个特征是要求政府机构和地方政府对他们拥有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公开其中历来被严格保密的大部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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