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墨尔本母亲因为自己年幼的女儿在她的卧室里呕吐而将她反复扔去撞墙,导致女儿永久性残疾,今天这位残忍的母亲被判入狱8年。
这位26岁的妇女承认在2011年11月故意造成女儿重伤,她本周四被维州郡法院判至少监禁5年。
受害女童今年才4岁,她现在已经看不见、听不见,也无法再次正常走路。当时她的母亲将她暴打,然后等了3天之后才带她去看医生。
法官米莱恩(Frances Millane)表示,这位母亲对2岁女儿的攻击令人发指,几乎要了女童的性命。她说女童将永远无法完全康复,这辈子都要当残疾人。
女童的父亲和母亲都承认疏忽照顾。她36岁的父亲被判监禁2年,其中一年要坐牢,还有一年刑期则缓刑2年。
她的妈妈起初称女童只是从蹦床上掉下来,后来承认她自己在发现女儿在她卧室里呕吐后情绪失控,然后对她施暴。
她承认反复拳击和踢打女儿的头部和身体,用力将她扔向卧室的墙壁,力度之大令墙壁都受损。
女童的父亲则说他当时在睡觉。他说他曾想过带孩子去医院,但被妻子说服了,因为害怕她会面对后果。
3天后孩子被送入医院时,情况已经十分严重,她的大脑膨胀需要进行紧急手术。由于缺氧和血流,她的大脑受损,而且头骨也有骨折。医生说她可能会出现永久性脑损伤,智力和交流能力都将受损。
澳洲设立举报电话
在澳大利亚,打孩子或者是责罚孩子,包括精神责罚以及肉体的责罚都是不被允许的,澳大利亚政府鼓励全体国民对孩子的身心健康进行监督和向政府提供汇报,总体上政府把这个汇报人分成两类,而政府也分别设立了两条举报热线来接听这两类人的举报电话。他们一类人称之为强制性汇报人,而另一类是自愿汇报人。所谓强制性汇报人包括所有的和儿童工作有关的人员,比如说教师、医生,他们有责任和义务在发现任何儿童可能被虐待、性侵犯、辱骂、体力体罚甚至包括发现家长经常性地忘记给孩子带午饭,儿童睡眠不足,儿童经常性缺课等等有问题的情况下,必须向社区服务中心进行具名或者不具名的汇报,如果这些强制性的汇报人在发现相关问题而不进行汇报的话,这些汇报人同样也会受到处罚。
另一类人就是自愿的汇报人,这些人包括邻居、亲朋好友甚至是路人,因为传统的亚洲家庭的家长通常对孩子是比较严格的,棍棒底下出孝子、严师出高徒等等观念往往会导致家长产生过激的行为,随着对澳大利亚法律的逐渐理解,和选择用道理来教育孩子的方式慢慢掌握,亚洲的这些新移民的家长也逐渐摆脱了以前动不动就打骂孩子的习惯。
儿童保护法
国际上有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要求对儿童要进行特别的照顾和保护。美国的法律会更加的详细一些,比如说美国有专门的就是防止儿童虐待与处理法,还有包括虐待报告法这是一般的法律。从刑法的角度上来看,美国几乎每个州的法律都把虐待儿童作为一种犯罪来处理,美国这里面最重要的机构比如1972年成立的预防儿童虐待组织,它不仅有全国性的一个这样的组织,而且在各个州也设立了它的分支机构。
在欧洲,不仅各个国家有这样的法律,比如英国专门的儿童法案1989年儿童法案,在整个欧洲层面上还有欧洲儿童网络等对于虐待儿童以及相关的侵害儿童权益的行为进行裁决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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